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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湘江学者支持计划”2023年度选聘工作的通知
2024-03-01 11:08  

根据《衡阳师范学院“湘江学者支持计划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政字[2016]1号)文件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“湘江学者支持计划”2023年度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(一)设岗学科、选拔范围和条件

设岗学科范围:我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、重点实验室(工程中心)。

选拔范围本校在职在岗教师

选拔条件具体见《衡阳师范学院“湘江学者支持计划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

(二)推荐程序

1.各二级学院申请设置“湘江学者”岗位,学校进行评选审批。

2.个人申报。请拟申报人员依据《衡阳师范学院“湘江学者支持计划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条件和要求填写好《衡阳师范学院湘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》《衡阳师范学院2023“湘江学者支持计划”候选人情况一览表》,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同时提供能反映本人近五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(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,复印件需装订成册)。

3.学院推荐。各学院对拟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,择优推荐。

4.材料申报。报送材料包括:《衡阳师范学院湘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》一式三份(同时提供电子文档);《衡阳师范学院2023“湘江学者支持计划”候选人情况一览表》1份(同时提供电子文档);获奖证书、代表论著等能反映本人近五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附件材料1份(装订成册)。相关附件材料及一览表需设岗学院审核盖章。

)工作要求

1.实施“湘江学者支持计划”是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,吸引和稳定中青年优秀人才,培养和造就具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,提高我校的学术地位和办学实力的重要举措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请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推荐工作。

2.请各学院2024312日前报送“湘江学者支持计划”申报推荐材料。相关材料纸质稿报送至人事处师资职称科521室,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sc@hynu.edu.cn

联系人:钟佩玲 刘梦真  联系电话:0734-8486660

附件:相关文件及表格

人事处

202431


附件【相关文件及表格.zip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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